關於大分縣GX投資促進補貼

關於大分縣GX投資促進補貼

大分縣正致力於推進“大分綠色產業綜合體推進計畫”,這是一項產學研政府聯合倡議,旨在到2030年和2050年實現大分產業綜合體的碳中和與永續發展。為此,大分縣將為在縣內安裝相關設施和設備的專案營運商提供補貼,以促進下一代能源和材料(例如二氧化碳分離、捕獲、利用和儲存技術以及氫能)的供應基地建設。

如有意申請補助,請聯絡以下機構:

大分縣商務、工業、觀光及勞動廳產業GX推進辦公室(電話:097-506-3294)

補貼概覽

符合條件的企業

符合以下第 (1) 項及第 (2) 項規定的企業。

(1) 計畫實施機構

符合下列第 (1) 項至第 (3) 項任一條件的企業。

1. 在大分縣設有營業場所,且被指定為適用環境省「溫室氣體排放計算、報告和揭露制度」的企業排放源,並屬於《日本標準產業分類》(總務省 2013 年第 405 號通知)中定義的製造商的企業等。此分類是根據《統計法》(2007 年第 53 號法律)的規定所製定的統計標準。

2. 進行 GX 投資,為第 (1) 項所述領域的脫碳做出貢獻的企業。

3. 經知事核准的其他實體。

(2) 合格項目

符合本補貼條件的項目必須同時符合第 (1) 項至第 (3) 項的所有條件。

1. 由專案執行機構在全縣範圍內新建或擴建,且符合以下所有條件(a)、(b)和(c)的專案。但經知事特別批准的計畫執行機構除外。

A. 資本投資必須符合下列關於啟動日期的條件之一:

- 自取得(包括租賃)用於建造設施、設備等的土地之日起三年內。 (但對於由縣政府或縣土地開發公司開發的工業園區,則為五年。)

- 對於擴建項目,自宣布擴建計畫之日起一年內。

B. 原則上,即使在設施、設備等投入運作後,縣內工廠等的員工人數也必須維持和保障。但經知事特別批准的企業除外。

2. 資本投資金額必須達到10億日圓以上。

3. 該企業先前未獲得此項補貼。

符合條件的費用

資本投資成本

補貼率/最高金額

補貼比例

最高可達符合資格的費用的三分之一。

最高補貼金額:10億日圓

評判標準

在審核符合資格的企業時,將進行全面評估,並考慮以下幾點(1)至(3):

(1)相關設施和設備是否與二氧化碳分離、捕獲、利用和儲存技術相關,或是否與建立下一代能源和材料(例如氫)的供應基地有關?

(2)相關措施是否被認定具有溫室氣體減量效果?

(3)相關措施是否有助於保障就業?

問詢處

大分縣產業通商產業觀光勞動廳產業GX推進辦公室

大分縣大分市大手町3-1-1,郵編:870-8501

產業GX推進組

電話:097-506-3268、3263、3296、3271